《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楚雄师范学院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师字[2018]61号)文件以及《楚雄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实施方案》
(宣字[2018]6号)文件的精神与要求,结合楚雄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实际与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组织实践教学的目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开设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基本方法、基本观点的理论教育,
使学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提高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方法与观点分析与解决在社会生活以及个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的能力,
引导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与可靠的接班人。实践教学是进一步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及马克思主义信仰的重要途径,
也是真正体现马克思主义实践性特征的学习活动,更是进一步培养与检验学生应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渠道。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实践教学的学分构成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设置为54学时,3学分,结合我校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设置0.5实践教学学分的规定与要求,
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理论学时为54学时不变,理论学分则规定为2.5个学分。学生在修满54学时并通过理论考核后,
获得2.5个学分,留出0.5个学分为实践教学学习的学分,学生在通过实践教学考核后方可获得0.5的实践教学学习学分。
学生只有在通过理论考核以及实践考核后方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全部3个学分,通过该门课程的最终考核。
(二)完成实践教学的时间规定
教师组织实践教学的时间为该门课程理论教学开展的时间。教师必须在该门课程理论教学开展的时间内将实践教学学习的相关要求、内容、任务等布置给学生。
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时间为学生学习该门课程起的一学年之内。学生必须在该门课程的理论学习期间或者理论学习完成后的一学期之内完成实践教学学习的任务。
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实践教学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实践教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典原著宣讲
学生在该门课程教师布置的经典原著的阅读书目范围内,选择几个经典内容、一部或几部经典著作进行研读,在研读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研读体会通过两种途径完成实践教学学习:
一是撰写不少于20分钟的宣讲教案或课件并借助学校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学生社团及其它平台对其他同学进行宣讲,留下教案、课件与相关音像资料作为考核依据;
二是撰写不少于15分钟的演讲稿或者朗诵稿借助学校演讲协会或其它平台对其他学生进行宣讲,留下演讲稿及相关的音像资料作为考核的依据。
(二)社会实践调查
学生按照该门课程教师布置的社会实践调查的任务、对象、内容等要求展开社会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作为考核的依据。
学生可以以小组的形式共同调研与撰写调查报告,但署名不能超过3人。学生社会实践调查的任务、对象、内容等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教研室统一研究制定,
学生需要按要求完成。学生完成社会实践调查研究的途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学生以个人或者团体的形式自发的组织完成该门课程教师下达的实践教学学习的任务;
二是学生参加由学校或者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
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实践教学成绩的考核
(一)学生实践教学学习考核材料的提交
学生对该门课程实践教学学习考核材料的提交以自然班为单位汇总到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提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学年提交一次。
学生必须在学习该门课程起一学年内提交考核材料,否则视为缺考,一律要求重修该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学分。
(二)学生实践教学学习成绩的评定
学生实践教学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到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及格,获得该门课程的实践学分,实践教学学习考核不及格者一律要求重修该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学分。
学生该门课程成绩评定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统一制定评定标准、上报评定成绩以及装订学生考核材料。
五、《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实践教学的组织与领导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实践教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与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领导,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教研室主任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主任或教学秘书统一组织实施。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教研室安排相关教师作为学生社团或者实际活动小组的指导教师,为学生完成实践教学学习提供途径与指导。
此方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