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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关于2014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1-13 08:34  

关于2014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对2014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2014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在“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http://211.83.176.35:8086/gms_auth_login/)中完成。

二、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

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每位指导教师至少申报10个参考题目的要求,组织指导教师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各专业应认真对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要求,结合学校转型发展实际,增加来源于实验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社会调查等实践性论文(设计)题目。为了保证选题质量,指导教师要不断更新题目,选题每学年的更新率应≥50%,本级学生所选题目不能与前三届学生实际所选题目重复。

三、选题和下达任务书

鉴于部分学生实习工作(主要是国培实习项目)尚未完成,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并下达任务书,所有专业应于2018年3月9日前,组织学生通过系统选题,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下达。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经过学生提出,指导教师同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几个人同做一个课程,但该课题应划分为若干子课题,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自己承担的子课题任务,分工明确,独立撰写论文(设计)。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以5人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8人。

四、开题报告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在报告会上说明选题的动因、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以及完成的条件。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若干指导教师小组,组织开题报告会,对学生进行集中开题指导并签署意见,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小组开题指导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三周内(2018年3月23日之前),所有专业毕业生完成开题报告。

五、中期检查

教务处定于2018年4月20日-4月24日,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2014级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论文(设计)任务书、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教师指导中期报告等内容。请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学生通过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切实发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作用,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

六、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答辩

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建议停课三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及答辩工作。建议在2018年4月中旬停课一周,用于集中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进程中的关键和难点问题;在5月中下旬停课两周,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完善、答辩材料准备及答辩工作。

七、检测

各学院应加强学术规范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审查论文(设计)内容,杜绝实验数据、结论的弄虚作假和论文的大量抄袭。本届毕业论文(设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第一次安排在学生论文初稿形成后,时间在4月底至5月初,第二次安排在学生论文终稿完成准备答辩时,具体检测工作另行安排。

八、答辩与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评阅教师成绩评定表对学生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价,结果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通过者,才有资格参加答辩。

各学院组织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5-7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最终审定论文(设计)成绩、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按学科方向或设论(文计)类别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的答辩工作,成员3-5人,并确定一名主持人。

答辩过程包括学生陈述、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学生回答、主持人点评四个环节,时间30分钟。学生陈述时间为10-1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每人应提1-2个问题,所提问题应与论文(设计)有一定联系,并具有一定质量。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答辩情况进行合议,确定评判结果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并给出百分制成绩。答辩不及格的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论文(设计)后重新参加答辩。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答辩小组的评判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考查,最终评出论文(设计)等级。

各学院在所有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一定数量(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20%)的优秀论文(设计),并从中确定10%,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再次组织答辩,最终推出4-6%为校级优秀论文(设计。)

要求所有专业在5月29日前完成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于6月8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览表、质量分析报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及其论文(设计)电子版到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

九、其它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暂行规定》、《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执行,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任务书、开题报告书、成绩评定表、答辩评审表(教务处统一印制)、论文(设计)终稿、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还需保留纸质版,由各学院留存。

教务处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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