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楚师字〔2014〕2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并连续在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三年以上、评选学年(期)内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参见《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本学期正式在编且承担教学任务教师总数的10%。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校成立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领导小组、评选专家组和调研听课组作为评选机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二级学院和学校两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1.学院(部)评议推荐
2016年9月6日—9月28日,请各院(部)根据推荐名额及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评议推荐工作。在本人申请和教研室推荐的基础上,学院(部)评选推荐,按推荐名额提出本单位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内公示后于9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申报表》(见附件2)、《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二级学院评议推荐表》(见附件3)和《楚雄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优质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附件4须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hc@cxtc.edu.cn)。逾期未能提交以上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2.资格审查
2016年9月28日—9月30日,学校评选办公室对各院(部)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的各单位不再递补人选。
3.调研听课
2016年10月8日—2016年1月6日,调研听课组将深入参评教师所在学院(部)开展调研审查、随机听课与问卷调查,对参评教师的实际课堂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给出一个成绩等次。
4.汇报演讲及查阅材料
暂定2016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选专家组分组同时听取参评教师课程教学的汇报演讲,汇报演讲结束后,参评教师向评选专家组成员展示所申报课程的基本教学文件、教学业绩相关佐证材料,评选专家根据汇报演讲和教学材料对参评教师给出一个成绩。
5.评议表决
暂定2017年7月初。评选专家组召开评议会,在分析两学期参评教师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调研听课、问卷调查、汇报演讲、查阅材料的结果,在充分掌握参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情况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专家组根据得票情况确定本学期课堂教学优质奖拟获奖教师名单。
6.公示
暂定2017年7月上旬。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7.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获奖名单。
五、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教师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组织申报的同时,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与理解。
2.各学院(部)要成立评审推荐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学校领导将深入学院,了解各学院(部)的推选情况。
3.各学院(部)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应加强对课程基本教学文件的审查,查看是否按学校的最新要求编写教学文件,并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杨宏昌 联系电话:3124584
附件:1. 《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2.《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申报表》
3.《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二级学院评议推荐表》
4. 《楚雄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优质奖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6年9月5日
201609050937280012220080102214_29_1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