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发布,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按时间要求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楚雄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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