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楚雄师范学院第十五届“金梧桐”朗诵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营造校园健康向上的语言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化素质和应用能力,学校语委、宣传部与教务处将如期举办“楚雄师范学院第十五届‘金梧桐’朗诵大赛”,现将大赛预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与朗诵大赛的作品要求主题健康、积极、向上,反映和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追求,富有感召力和思想教育意义。
二、朗诵作品内容和形式要求
作品体裁不限,朗诵形式不限,可单人、双人朗诵或多人合诵;节目限时5—7分钟(不得超时),要求脱稿,须配乐朗诵(音乐自备)。
三、朗诵大赛组织安排
1、大赛按照学院预赛、学校复赛、学校决赛的三级赛制进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预赛,推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复赛和决赛,每学院推选节目为2个。
2、大赛复赛安排
复赛时间:学校复赛于11月4日(星期五)晚7:00—9:00;
复赛地点:笃学楼110阶梯教室。
3、大赛决赛安排
决赛时间:11月11日晚7:30分;
决赛地点:雁塔校区下礼堂(暂定)。
四、参赛名单报送及联系
复赛、决赛的组织工作、会场布置、会场服务、决赛计分由承办单位教育学院负责。请各学院于11月2日前将本学院复赛节目及选手名单报教育学院(地点:励志楼202室,联系人:双学青,联系电话:14736800992,3139093),请按时报送,逾期将按弃权处理。
特此通知
学校语委 学校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教育学院
2016年10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