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核方式的通知
各学院、部:
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公共必修课的考核方式已确定,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考核方式汇总表》(附件1)。请各开课部门确定专业课的考核方式,确定原则为:
全院在停课后统一时间内组织的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闭卷考试或半开半闭卷考试)课程,一个年级(或一个学生)一般为4门,特殊情况不超过5门。
请各学院、部认真核对由教务系统中导出的考核方式汇总表。若一个年级(或一个学生)考试课程超过4门(特殊情况5门)的应对专业课原定考核方式进行调整。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16年10月28日前完成考核方式汇总表的确认与核对工作。各开课部门主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原件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附件:《楚雄师范学院2016-2017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考核方式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19日
2016-2017-1学期考核方式核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