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研室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研室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估领导组将于2016年11月14日-17日组织开展对各学院(部)申报优秀教研室的现场考察和审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估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陆 华(副校长)
副组长:施红星(教务处处长)
成 员: 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
学校教学委员会成员
教务处有关人员
二、学校教研室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
组 别 |
组 长 |
成 员 |
第一组 |
司民真 |
顾菊华、王建才、李保荣、王学良 |
第二组 |
王志刚 |
尹绍清、何绍芬、关 辉、李贵平 |
第三组 |
李云霞 |
徐光辉、李万杰、李昌茂、梁劲松 |
第四组 |
施红星 |
王建中、徐成东、李 清、杨宏昌 |
第五组 |
钱 波 |
何永泰、李永云、陈文清、席武俊 |
三、教研室评估的工作日程安排
检查时间 |
检查对象 |
工作地点 |
检查人员 |
2016.11.14下午16:30-18:00 |
教育学教研室 |
教育学院会议室(励志楼403) |
第一组 |
2016.11.14下午16:30-18:00 |
函数教研室 |
数统学院会议室(明德楼506) |
第二组 |
2016.11.14下午16:30-18:00 |
汉语国际教育 |
外语学院会议室(博文楼304) |
第三组 |
2016.11.14下午16:30-18:00 |
汉语教研室 |
人文学院会议室(博文楼206) |
第四组 |
2016.11.14下午16:30-18:00 |
物化有机教研室 |
化生学院会议室(西一309) |
第五组 |
2016.11.15下午16:30-18:00 |
理论教研室 |
体育学院会议室(笃学楼122) |
第一组 |
2016.11.15下午16:30-18:00 |
音乐学教研室 |
音乐学院会议室(原成教楼302) |
第二组 |
2016.11.15下午16:30-18:00 |
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 |
美艺学院会议室(原艺术楼2楼) |
第三组 |
2016.11.15下午16:30-18:00 |
基础教研室 |
信息学院会议室(笃学楼328) |
第四组 |
2016.11.15下午16:30-18:00 |
教育技术学教研室 |
教育学院会议室(励志楼403) |
第五组 |
2016.11.16下午14:30-16:00 |
市场营销教研室 |
经管学院会议室(博识楼204) |
第一组 |
2016.11.16下午14:30-16:00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教研室 |
地旅学院会议室(博远楼404) |
第二组 |
2016.11.16下午14:30-16:00 |
物理教研室 |
物电学院会议室(笃学楼405) |
第三组 |
2016.11.16下午14:30-16:00 |
统计教研室 |
数统学院会议室(明德楼506) |
第四组 |
2016.11.16下午14:30-16:0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
思政部会议室(笃学楼319) |
第五组 |
2016.11.16下午16:30-18:00 |
软件教研室 |
信息学院会议室(笃学楼328) |
第一组 |
2016.11.16下午16:30-18:00 |
大学英语基础教研室 |
外语学院会议室(博文楼304) |
第二组 |
2016.11.16下午16:30-18:00 |
城乡规划教研室 |
地旅学院会议室(博远楼404) |
第三组 |
2016.11.16下午16:30-18:00 |
电子信息技术教研室 |
物电学院会议室(笃学楼405) |
第四组 |
2016.11.16下午16:30-18:00 |
公共体育教研室 |
体育学院会议室(笃学楼122) |
第五组 |
2016.11.17下午16:30-18: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 |
思政部会议室(笃学楼319) |
第四组 |
2016.11.17下午16:30-18:00 |
金融教研室 |
经管学院会议室(博识楼204) |
第五组 |
四、教研室评估的工作程序和步骤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4:30-14:50 |
听取教研室自评工作汇报 |
汇报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
14:50-15:10 |
专家组提问、交流 |
|
15:10-16:00 |
查阅教研室工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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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6:50 |
听取教研室自评工作汇报 |
汇报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
16:50-17:10 |
专家组提问、交流 |
|
17:10-18:00 |
查阅教研室工作材料 |
|
五、教研室评估的工作要求
1.接受评估的教研室应在专家组入学院(部)评估前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评估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迎接评估的准备工作。
2.各教研室在汇报自评工作过程中应着重把握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内容:
(1)教研室自评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
(2)教研室建设现状
(3)教研室建设成效
(4)教研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教研室整改建设措施
3.各检查组成员进入学院(部)评估前须认真审阅各学院(部)提供的《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拟申报优秀教研室的《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自评报告》,根据材料审阅中发现的问题拟定专家工作方案(附件1)并按方案独立开展评估工作。
4.各检查组成员在查阅学院(部)教研室工作材料时,原则上参照《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评估备查材料参考目录》(附件2),但也应考虑教研室教学工作资料归档实际,注意突出检查重点。
5.评估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成员结合评估情况,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专项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3)打分,并填写《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评估专家意见表》(附件4)。要注意:每评估一个教研室需同时有一份打分表、一份意见表。
打分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各专家分别对各评估指标独立打分,汇总后取各指标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研室该评估指标的最终评分;
(2)专家组合议统一意见后,对教研室各个评估指标统一给分。
6.评估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成员将《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评估专家工作方案》、打好分数的《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专项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和《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评估专家意见表》统一交检查组组长。
7.各检查组组长汇总小组成员的检查意见和建议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交专家组意见(附件5)。
8.各检查组组长收集汇齐相关检查材料,于2016年11月21日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9.各检查组成员务必要按工作安排准时参加教研室评估工作,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事先向学校请假。
六、教研室评估工作中,如各教研室、学院(部)和评估专家对评估方案和程序有其它意见和建议的,请另附文字材料并交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宏昌
联系电话:3124584
附件:1.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评估专家工作方案
2.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评估备查材料参考目录
3.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专项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4.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评估专家意见表
5.关于XX教研室的评估意见
教务处
2016年11月7日
关于教研室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