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随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性评估的日益临近,需要尽快修订、完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印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2014年启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以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各专业通过调研、起草、修改、论证、评审等环节,确定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构建了相对完整的课程体系。但由于转型发展面临很多新问题,不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未能很好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也没有很好反映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要求,故人才培养方案一直不能付诸印刷。
学校将于2018年6月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性评估,必须以严谨的人才培养方案,展现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理念和目标,充分体现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为此,必须在2016年年底,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最后的修订工作,并印刷成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再接再厉,圆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收尾工作。
二、注意修订工作的延续性和一贯性
为了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学校下发了《楚雄师范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楚雄师范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补充意见》、《楚雄师范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补充意见》(二),三个意见相互衔接、相互补充,仅是随着认识的深入,对局部地方作了微调,并不是要否定之前的文件。请在修订、完善过程中,要认真领会三个文件的基本精神,确保以递进的方式不断完善、日趋合理。
三、把握修订工作的时间要求
此次修订为终审稿,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之前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纸质版经撰写人、副院长、院长签字,交教务处钱波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届时教务处将交付印刷,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文责自负。
附件:1、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补充意见(二)
2、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3、专业教学计划运行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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