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批校级精品课程结题奖励经费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各课程负责人:
学校对第五批校级精品课程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了通报。现根据《关于第五批校级精品课程验收结果的通知》,对验收结题奖励经费的领取和发放工作进行如下说明:
一、发放标准
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验收的校级项目,根据验收结果,给予项目经费的20%至30%的奖励经费。学校决定,对本次通过验收的7门校级精品课程,在授予“楚雄师范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同时,给予各课程项目经费25%(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为15000元)3750元的结题奖励。本次验收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是:
1、儿童文学(教育学院,负责人:钱泽英)
2、数学模型(数统学院,负责人:刘 鹏)
3、遥感概论(地旅学院,负责人:席武俊)
4、毛泽东思想概论(政管学院,负责人:左明贵)
5、 计算机辅助设计(美艺学院,负责人:王建才)
6、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统学院,负责人:杨新平)
7、 运动解剖学(体健学院,负责人:王建中)
二、发放方式
因本批课程项目经费已划拨至各学院管理,工作酬金的发放将由学院审批完成。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项目验收奖励经费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各学院须依照各课程组提交的奖金分配报告审核批准后,由课程所属学院制作《楚雄师范学院支出明细表》报计财处统一发至教师 “工资卡”。
三、领取步骤
1、各课程负责人到所属学院查询所余项目经费,如项目经费已不足,则只能按所余经费领取;
2、课程组根据项目研究工作任务的分工,提交《课程建设工作酬金领取报告》(附酬金分配表)至学院审批;
3、请学院对各课程组的经费余额、提交的报告、酬金分配情况进行审核,并制作《支出明细表》(学校计财处制订的统一表格)报学校计财处发放。
请各学院对项目经费进行认真的核查,并督促项目组对工作酬金发放后的余额在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内尽快进行报销。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月4日
附件:第五批校级精品课程结题奖励经费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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