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在开始启动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于此项工作周期长、任务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2017年1月9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每个学院指定一名负责老师)和学生(每个班指定一名负责学生)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到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各学院务必在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楚雄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过时不再办理。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认真学习附件中的申报流程,提醒学生认真准备所需申报材料。未尽事宜及情况变化将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教务处
2017年1月5日
201701051003450012220080102214_46_4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