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期初教学检查是学校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也是学校凸显教学中心地位和保障各项教学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的基础性工作。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教学检查与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楚师字[2007]105号)的相关规定,特对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目的及重点
1.期初教学检查是我校一项重要的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对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做好对教学中存在问题的提前预警和事前预防工作,以确保教学秩序步入正轨,为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期初教学检查主要围绕教学进程准备、教学条件准备等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相关工作情况,教师课程教学准备工作情况,开学上课第一天和第一周教学工作情况,开学后学生补考实施工作情况,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工作情况、学生课程重修申报和教学组织工作情况、2013级学生实习总结和教育研习工作情况、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进展工作情况等期初教学工作来开展和实施。检查的主要重点是:各项教学安排是否到位、合理、科学;学生到校、教师上课是否正常顺畅;教学条件、教学设施是否配置到位;上学期期末安排工作是否贯彻落实。
二、期初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能是检查各学院期初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全面把握学校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的学院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也可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普通教师参加)等为主要成员。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做好本部门期初教学的自检自查工作;二是拟定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向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组汇报检查情况及报送相关材料。
3.学校其它各职能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范围,负责各项教学辅助和服务工作准备、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学期初各项教学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得力。
三、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和形式
1.教学准备相关工作情况检查
开学前两天(2月25日-26日),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检查以下内容:
(1)教学进程准备检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上学期选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到位。要认真对本学期包括课表(课程课表、教师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学生课表,课表查询地址:新教务管理系统http://211.83.176.135)、教学进程表、教室安排及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等教学安排情况进行一次详尽的检查,力求不出纰漏,杜绝教学事故,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教学变动,维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系统性、完整性。特别要把检查重点放在开学第一周(2月27日-3月3日)的教学安排上,保证开学第一天准时上课。检查记录汇总后于开学上课第一天报告教务处。
(2)教学条件准备检查
①教室及教学环境检查。后勤保障处、后勤总务部、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等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组织人员主动联系各学院对学校范围的安全设施、校园环境和网络信息通道进行巡视和认真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坚决杜绝安全隐患,保证教室及其设施完好、网络信息畅通、校园安全、环境优美,确保开学后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并将检查记录情况于当日上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②教学设施与设备检查。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及学院的实验场所、设备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组织人员专门检查教学用电器设施、场馆设施、实训设施、实验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及其运行条件,确保教学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并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检查记录情况于当日上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一些关键的教学设施与设备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③教材教参检查。教务处、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对新学期教材教参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课前到书率符合规定要求。图书馆应在开学上课前,对图书借阅准备工作、阅览室环境布置进行检查,保证达到规定的要求。
④实验室实验准备检查。各学院、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在开学上课前或实验实训教学开始之前,根据新学期实验教学安排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包括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表、实验项目安排,实验室各项设施与水电供应、实验仪器设备检修与保养、实验工具与材料供应,实验室安全卫生措施等,保证实验教学按计划正常进行。各学院要将检查工作开展的情况认真记录整理并及时归入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档案。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实验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2.教师课程教学准备工作情况检查
(1)开学后的三周内(2月27日-3月17日),各学院要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对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进度计划、教案、教材情况以及课程设计、实验、实习、上机、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度计划和指导书等课程教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检查。
(2)教师课程教学准备工作检查的重点:一是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内容的完整性;二是授课教师是否按学校新编写教案的要求,用新发放的教师备课本认真编写课程教案(原则上应编写好三至五周的教案);三是课程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专业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考核总要求,教师则应在开学三周内制订包含考核过程、考核依据、考核内容和比例、考核手段等基本内容的课程考核方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同时,为保持工作的一贯性,各学院应对以上三项重点内容的落实情况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进一步加强检查。
(3)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开学第一周一般不允许调课或更改教学安排。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3.开学上课第一天和第一周教学工作情况检查
各学院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开学上课第一天(2月27日)和第一周(2月27日-3月3日)对各教学环节(含选修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检查班级课表、教师课表、课程教材、学生出勤、教师出勤、上下课情况、教室设备情况、教室环境等,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各学院要及时解决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将检查、处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告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进行开学上课第一天和第一周教学抽查,并负责将检查汇总的情况反馈有关部门和领导以及通报全校。
4.开学后学生补考实施工作情况检查
各学院应对开学后的补考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参加补考出勤情况、教师监考情况、考场纪律情况。监考教师负责填报考场记录,各课程负责部门填报考试巡视记录,学院汇总后上交教务处。补考组织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突出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考试违纪现象。
5.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工作情况检查
开学后的三周内(2月27日-3月17日),各学院应结合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等情况,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异动处理情况上报教务处。
6.学生课程重修申报和教学组织工作情况检查
学生补考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课程重修的申报和教学组织工作。检查中一定要向学生明确和强调课程重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要求,在确保各项重修教学任务落实到位的同时切实保证和提高课程重修的质量。
7.2013级学生实习总结和教育研习工作情况检查
上学期已开展实习总结和教育研习活动的学院,要认真检查实习成绩的上报情况,并于本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3月10日前)将实习总结(分专业)报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国培项目顶岗实习、闽江就业基地实习的专业则应在本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3月10日前)认真组织实习总结和开展研习活动,同时完成实习成绩的评定上报以及实习总结(分专业)的上报工作。在上报成绩时,师范专业要以专业为单位,收齐教育实习成绩考核表,以备办理教师资格证时使用。
8.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进展工作情况检查
根据学校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安排,各学院应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完成以下两项工作:(1)3月10日前,通过“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组织指导教师上传拟指导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研究简介,经教研室审核后,组织学生通过系统选题,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下达;(2)本学期开学三周内(3月19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在各学院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将于第四周内(4月20日-4月24日)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开展中期检查。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论文(设计)任务书、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教师指导中期报告等内容。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学生通过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工作,切实发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作用,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
四、期初教学检查材料的报送及管理
1.期初教学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是学校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和反馈,是审核评估备查资料的重要基础和源泉。各学院及职能部门一定要认真抓好日常教学工作资料的整理备档,并充分重视利用教学检查结果,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工作,不断增强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稳步提高育人服务质量。
2.教学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应及时写出检查报告,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教务处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并报请校领导或职能部门予以解决。检查结果作全校性的通报,以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运行。
3.各学院应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情况记录于2月28日上午10:00以前与附表1一同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开学第一周(2月27日-3月3日)内,每天上午10:00以前报送学生到课情况统计表(附表2)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以便于及时汇总统计全校学生出勤情况。
(3)开学第一周(2月27日-3月3日)内,统计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人员听课情况一览表(附表3)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4)开学两周内(3月10日前)将2013级学生实习总结(分专业)报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
(5)第四周周一(3月20日),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情况检查记录表(附表4)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检查工作方案和检查工作总结由各部门存档。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到课情况统计表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人员听课情况一览表
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情况检查记录表
模板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模板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17年2月25日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