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教务处将组织申报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项目申报,鼓励学生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2)有意申请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教师,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经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并由学院领导批准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2017年3月10日以前报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
(3)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立项项目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教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楚师字[2014]12号)的相关规定,将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到项目所属学院,由项目所属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经费的开支审核和计划管理,教务处按规定提留10%的项目资助经费,作为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验收经费。
(4)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500元(划拨到项目所属学院2250元,开支项目耗材费和指导教师课时费。教务处留250元作为管理费)。
特此通知。
附:楚雄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2月28日
201703011458510012220030202212_51_7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