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体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党内经常性教育成效,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云组通〔2016〕28号)要求,经支委会研究,现就我院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具体事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评比、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共产党员。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
(一)基础分60分。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60分作为初始积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二)履职分40分。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其中表彰加分不突破5分,以最高级表彰计分,不累加。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审核、党员大会评定的程序进行。加分的项目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扣完为止。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二)支委会审核。党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审核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党支部每学期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审核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组织委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 /12,i=1…12月),报学校党委备案。
五、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将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经报学校党委同意后做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建立管理档案。党支部组织委员作为积分记录员,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公示栏、会议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强化督促检查。党支部将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1.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
2.党员积分登记表
中共楚雄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2017年3月12日